买到过期食品至少可以索赔1000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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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照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」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,对于标注虚假生产日期、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、食品添加剂,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,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,还可以向生产者或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;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1000元的,按1000元算。比如你买了54元的20公斤香米,发现该商品为过期食品。你可以要求商场退还购物款54元以及支付赔偿金1000元。但前提是你要保留好涉案食品的收款收据、购物小票、刷卡单等。